離婚媽媽祭祖實例
《離婚媽媽的祭祖案例》 這個案例的起源,是二女一男,三位姐弟到訪諮詢: 「母親百年以後,是否能入我們家的祖先牌位?因為父母已經離婚二十多年。但二十多年來,我們姐弟是由媽媽養大的;而且二十多年來,母親在家裡仍然祭拜夫家的祖先。媽媽也沒有改嫁、沒有交男朋友。而爸爸早就跟外面的阿姨另組家庭。所以,我們想要請教老師,我們的母親百年之後,到底能不能寫入我們家的祖先牌位?」 這個問題提問的相當合理,確實是值得探討的好問題。 老師重新詢問並答覆三姐弟此題的重點… 第一、媽媽養大你們三個姐弟,代表媽媽有做到母親的責任。 第二、媽媽在過去二十多年持續祭拜夫家的祖先,代表媽媽完全有做到媳婦的責任。而且光是知道媽媽做到這一點,你們家的祖先在過去的二十多年,肯定是庇佑媽媽的。媽媽雖然真的非常辛苦,可是你們家在經濟上一定不虞匱乏。得到祖德庇蔭的媳婦跟子孫,生活經濟肯定無虞。 (三姐弟回答:媽媽很厲害,二十多年來買了兩間房子一間店面) (老師回答:很顯然是你們家的祖先庇佑;而你們的爸爸… 運勢肯定慘了!) 第三、媽媽一直沒有改嫁,也沒有交男朋友。所以媽媽不需要因離婚而辭祖,始終維持著自己夫家媳婦的身份;從來沒有離開過這個夫家。 第四、媽媽唯一沒有做好太太的責任。但這離婚的因素不是媽媽的問題;完全是因為爸爸拋妻棄子,與外面的阿姨另組家庭,不顧妻小。 第五、我想… 爸爸後來在外面結婚的這位阿姨,應該是沒有、也不會祭拜你們家的祖先吧! 綜合以上五點,你們的母親完全具備資格與身份,百年之後當然可以寫入你們家的祖先牌位。 反而是你們的爸爸,肯定會被祖先修理!外面這位阿姨一定是「憂鬱症或躁鬱症」的高危險群。而爸爸的工作恐怕也會出現很大的問題。 三位姐弟得到老師的答案後,接著說:「老師,這就是我們的第二個問題;如今爸爸陷入困境,外面那位阿姨已經離開爸爸身邊。我們的爸爸竟然要求我們三姐弟要負起養他的責任。我們三姐弟的內心實在是不願意,想請問老師的看法… …?」 老師聽完後,緩緩的答覆:「我想,你們三位擁有一位最有德性的媽媽,應該會如何回答你們…;媽媽這輩子唯一沒有做好的,就是做為一個太太的角色。如今你們的爸爸需要你們姐弟的照顧,你們姐弟一定要記住:上一代的恩怨就留在上一代就好,不要造成你們這一代的不孝;否則,媽媽會很遺憾沒有將你們三姐弟教好。媽媽一定希望你們三姐弟能幫助媽媽完成這輩子沒能做好太太責任...